“牛奶箱砸公交车司机案”被告人有抑郁症?法院:经鉴定案发时未发病 获刑三年六个月

[百科] 时间:2024-04-20 06:16: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70次

中国小康网讯 7月17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丰台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牛奶年广受社会关注的箱砸“乘客用牛奶箱砸公交车司机案”昨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邓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公交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车司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29日11时许,机案鉴定被告人邓某乘坐678路公交车行至万芳桥东站时,被告其自述因售票员报错站而错过下车,抑郁院经月邓某要求司机停车,症法因车辆已出站司机拒绝其要求。发病

  邓某拿着其携带的获刑牛奶箱至前门处准备在下一站洋桥西站下车,公交车行至洋桥西站后两次停车,牛奶年邓某均未下车,箱砸理由是公交司机没有在678路指定位置停靠,公交车司机武某反复询问其是车司否下车,邓某没有下车,机案鉴定双方均情绪激动。

  司机将车门关闭并向左打方向驶离站台,在司机刚起步时邓某手持牛奶箱对公交车司机武某进行殴打。在牛奶箱被夺下后仍拉拽、殴打司机,导致司机武某紧急刹车,与冯某驾驶的小客车右侧发生剐蹭,两车损坏。车厢内姜某、田某、于某,公交司机武某、随车保安路某均受伤。

  事故发生后随车保安路某报警,邓某准备下车离开时被司机武某拦住,邓某随即伸腿试图踢踹司机武某,被拦下,后司机将车门关闭等待警察。

  她患有抑郁症 经鉴定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本案曾于今年4月17日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庭上,邓某表示,她曾短暂在公交公司工作,后来因为身患抑郁症无法控制情绪,便离开了工作岗位。

  邓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邓某患有精神疾病,公交司机仍对其辱骂、呵斥,在双方已经发生争执时仍选择发动车辆,对事件本身也有过错。邓某系冲动行为,主观恶性较轻,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经鉴定,678路公交车及被撞小轿车损失为8140元,一乘客受轻微伤。虽然邓某自称患有精神疾病,但鉴定机关认为,邓某在案发时并未发病,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

  危害公共安全 获刑三年半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邓某明知干扰公共交通正常驾驶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而对正常驾驶的公交车司机进行殴打、揪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一名乘客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予处罚。

  因邓某在实际载客十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殴打驾驶人员、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予以从重处罚,且不符合缓刑条件。

  考虑邓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丰台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宣判后,邓某当庭表示将上诉。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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