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发文: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热点] 时间:2024-01-23 15:30: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3次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强调要“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卫健委加大控烟力度”,部门提出“到2030年,发文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的成年控烟目标,减少青少年吸烟是人销降低吸烟率的关键。

  日前,售电国家卫生健康委、卫健委中宣部、部门教育部、发文市场监管总局、成年广电总局、人销国家烟草局、售电共青团中央、卫健委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部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当前青少年控烟存在的发文主要问题,对当前青少年控烟工作提出了要求。其中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通知》强调“把做好青少年控烟作为当前控烟工作重点”,作为实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控烟目标的重要举措。要求通过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有效阻断青少年吸烟,切实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实现既定控烟目标。强调“预防为主,关卡前移”。既倡导青少年争做“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又从打击违法向未成人售烟、违法发布烟草广告等方面营造青少年远离烟草的环境,多维度保护青少年健康。

  《通知》从六个方面入手,多角度营造青少年无烟环境。包括强化青少年控烟宣传引导,严厉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的打击力度,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全力推进无烟中小学校建设。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禁烟区域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校园内和校园周边不得销售任何烟草制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还孩子们一个清新的无烟校园环境。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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