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电动车后报警谎称被盗 一男子被三亚警方拘留

[时尚] 时间:2024-04-28 09:07: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87次

原标题:卖掉电动车后报警谎称被盗 一男子被三亚警方拘留

新海南客户端、卖掉南海网、电动南国都市报3月17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陈俊锐 谭婕)明明自己卖掉电动车,车后几个月后竟报警谎称被盗。报警被盗17日,男被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卖掉目前,电动谎报警情的车后罗某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报警被盗

2月22日16时45分许,男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接到罗某报警,卖掉称其停在吉阳区临春四路一巷看到之前自己被盗的电动一辆小牛电动车。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车后据罗某称,报警被盗2021年12月,男被他将一辆蓝色小牛电动车停放在吉阳区商品街,次日取车时发现车辆被盗。

然而,民警调查发现,早在2021年11月22日,罗某已将该辆蓝色小牛电动车卖给他人,而并非被盗。

3月11日13时许,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罗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罗某(男,23岁)如实陈述其谎报盗窃警情的违法行为。

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罗某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谎报警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若报假案捏造、编造事实陷害他人或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利声富 陈俊锐 谭婕)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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