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起草法规:劣迹人员参与的节目或将限制播放

[焦点] 时间:2024-04-18 09:04: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4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截图

3月16日,广电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法规业务准入、劣迹制作播放、节目传输覆盖、限制公共服务、播放扶持促进、广电安全保障、总局监督管理、起草法律责任和附则,法规共10章80条。劣迹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节目

征求意见稿规定,限制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对有关节目的播放予以必要的限制。

征求意见稿指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采访、编辑、播音、主持等活动的人员依法享有以所在机构名义从事相关工作、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权益。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的酬劳标准和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要求,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刘微)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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