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上限不能超12%

[娱乐] 时间:2024-04-25 22:29: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2次

  中新网北京6月7日电 (记者 李金磊)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正逐渐落地。多地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下调限目前已有河北、住房天津、公积福建、金缴吉林、存比宁夏、例上青海、多地重庆等地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调限具体办法。各地均明确了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的住房“天花板”。

  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4月13日召开的公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金缴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存比对高于12%的例上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多地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河北、天津、福建、吉林、宁夏、青海、重庆等地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各地均明确了不得超过12%的“天花板”。如,天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为何确定为12%?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4月1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对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缴存问题,必须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对于困难企业申请降低或缓缴公积金,各地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条件。

  天津提出,上一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0%之间自主选择。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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