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一重要项目房屋征收,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休闲] 时间:2024-04-20 12:42: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7次

  近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对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

  (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决定

  ↓↓

济南这一重要项目房屋征收,济南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征收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北小辛庄西街,西至营市东街,目房南至经十路,屋征围及北至经六路。收具

  根据摸底调查情况,体范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144户,补偿其中住宅100户,公布建筑面积约6900平方米;非住宅44户,济南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重项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30天,目房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决定公告为准。屋征围及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收具

  征收项目住宅安置房屋位于君悦府(原民天面粉厂安置地块),体范安置房屋为期房,补偿共计123套房源。项目地段规划用于配套设施提升,不具备回迁安置条件,无法提供非住宅安置房源。具体选房方案于正式选房开始前公布。

  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1.被征收房屋为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前2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每户按期与提前搬迁奖励费3万元;在签约期内第21天到第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每户按期与提前搬迁奖励费1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2.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前2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每户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在签约期内第21天到第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每户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2%计算;逾期签约不予奖励。

  货币补偿奖励费

  1.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2%的货币补偿奖励。

  2.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8%的货币补偿奖励。(点此查看具体征收补偿方案)(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新黄河客户端)

原标题:济南这一重要项目房屋征收,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值班主任:刘克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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