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高速温馨提示 高速路不是“晾晒场”

[探索] 时间:2024-04-26 00:25: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4次

原标题:岳阳高速温馨提示 高速路不是晾晒场“晾晒场”

路管员正在清理高速路面障碍物。

红网时刻12月8日讯(记者 陈奥男 通讯员 卿晓静 刘白杨)12月7日上午10时许,岳阳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岳阳东路产大队路管员在巡查途中,高速高速发现G56杭瑞高速K785+950M东往西方向不远处的提示应急车道上有一大片障碍物。

从远处看,晾晒场隐隐约约像是岳阳一块篷布,难道是高速高速从大货车上“飞”下来的篷布?这样的“不速之客”,若刮疾风,提示到处乱飞,晾晒场会极大影响行车安全,岳阳清理障碍物刻不容缓。高速高速

事态紧急,提示路管员赶紧将巡逻车停在路边,晾晒场一路往障碍物方向小跑。岳阳走近一看,高速高速应急车道上平铺着一块废弃的户外广告彩绘篷布。为防止篷布被过往车辆的疾风刮走,在篷布四周还摆放了大小不一的石块和竹竿以做固定。更让人惊讶的是,篷布上还均匀地铺放着切好的萝卜条,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俨然变成了一个“晾晒场”。路管员猜测,应该是当地村民为了图方便把高速路变成了自家晾晒场,此情此景真是让在场的路管员“哭笑不得”。

这种私自在高速公路晾晒物品的行为,给高速通行的车辆和司乘人员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制止此类违法行为,路管员兵分两路,一路人收拾晾晒在路边的萝卜干,消除安全隐患;一路人则在高速公路沿线,挨家挨户寻找晾晒物品的主人。

针对此现象,岳阳东路产大队将加大巡查和法制宣教力度,针对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对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侵害行为,采取管教结合的方式,使沿线居民遵纪守法、共建和谐路地关系。

岳阳高速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品、打场晒粮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住在附近的老百姓切不可把高速公路任何区域当作房前屋后的自留地进行使用。(陈奥男)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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