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绵阳、眉山将行使这些片区的省级用地审批权

[探索] 时间:2024-04-16 12:05: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4次

原标题:成都、成都绵阳、绵阳眉山眉山将行使这些片区的将行省级用地审批权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8日讯(记者 王滟雨)11月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使片省级审批日前,区的权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委托行使天府新区、用地中国(绵阳)科技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成都通知》,决定委托成都、绵阳眉山绵阳、将行眉山市政府行使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简称“省级用地审批权”),使片省级审批并就相关事宜作出具体安排,区的权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用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成都有序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绵阳眉山

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将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眉山片区范围内的省级用地审批权将分别委托给成都市、眉山市政府行使;将中国(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的省级用地审批权委托给绵阳市政府行使,具体区域为涪城、游仙、安州辖区。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委托的用地审批权为省级用地审批权,不包括国务院授权省政府行使的用地审批权。成都、绵阳、眉山市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

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审批权

在审批权下放过程中,成都、绵阳、眉山市批准征收的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含2017年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占用的,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履行报批手续。

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通知》要求,在成都、绵阳、眉山市政府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过程中,要落实补充耕地数量、水田和标准粮食产能,并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对应核销,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建设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必须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于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要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同时,受委托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不改变耕地开垦费征收政策,收入仍缴入省级国库。

规范文件档案管理

同时,《通知》对成都、绵阳、眉山市政府在办理受委托事项时的文件档案规范化作出具体要求。首先,批复文件中应有“受省政府委托行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有关表述。其次,具体办理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派专人携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审批文件和代拟的批文到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办事窗口统一编号,并加盖“四川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同时,建设用地审批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装订成册、存档,并报自然资源厅留存。

根据《通知》要求,在受委托行使省级省级用地审批权过程中,成都、绵阳、眉山市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同时,在具体工作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要做到进一步强化社会风险防范应对,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保证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记者 王滟雨)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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