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1500万元 前蓝议员赖素如判7年半

[焦点] 时间:2024-04-23 18:34: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8次
赖素如。收贿(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2月24日电/前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前蓝7年前向太极双星开发团队索贿新台币1500万元,赖素并收取前金100万元,判年护航得标台北车站双子星大楼开发案,收贿高等法院更一审认定赖素如收贿,前蓝败坏官箴,赖素今年4月依“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决赖素如有期徒刑7年6月、判年褫夺公权4年,收贿追征没收犯罪所得100万元;“最高法院”昨驳回上诉,前蓝全案定谳。赖素  赖素如另被起诉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年隐匿寄藏贪污犯罪所得财物罪部分,收贿之前都已判无罪确定。前蓝  全案源起于赖素如担任台北市议会第11届交通委员会委员兼第二召集人期间,赖素负责审查台北市捷运工程局办理的“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联外捷运系统台北车站特定专用区C1、D1联合开发(捷)用地土地开发案”(双子星大楼开发案)。赖素如被控在双子星大楼开发弊案索贿,并约定分新台币100万、300万、600万元3阶段给付,白手套彭建铭依约先给付100万元给她后,赖在议会提案通过开发案,但市议会临时大会议决将附加但书删除,因此业者没有给付余款,赖女后来也将百万贿款退还。  综合台媒报道,赖素如涉嫌提案帮太极双星团队幕后操盘者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厂商竞争,透过白手套彭建铭向太极双星团队索贿,并收下前金新台币100万元,2013年7月遭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2014年10月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赖素如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2016年依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判处赖素如9年徒刑,褫夺公权9年。  案经“最高法院”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4年,犯罪所得新台币100万元没收。  赖素如再上诉“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判决已详细说明为何认定赖素如犯罪,并无违法情形,今天驳回赖素如的上诉,全案定谳。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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