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

[知识] 时间:2024-04-24 02:11: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49次

原标题:海南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

(记者刘操 通讯员肖海军)截至11月底,海南海南省共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5万户6.87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进行兜底,农村其中纳入低保6.51万人,低保纳入特困0.36万人。制度政策将2.3万特困人员全部纳入照料服务范围,扶贫实现“平日有人照应、实现生病有人看护”。有效

海南日报记者12月5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衔接近年来,海南海南省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村省政府脱贫攻坚的低保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制度政策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扶贫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安全网,实现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效取得积极成效。

建立多层次的兜底保障政策体系

近年来,海南省先后出台《海南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搭建了完备的民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逐项健全低保、特困、临时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出台《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海南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衔接紧、网底密的兜底脱贫新格局,为贫困群众牢牢兜住了民生底线。

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多层次救助体系,明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边缘户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有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巩固了精准脱贫的成果。

坚持应保尽保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2016年以来,海南省先后2次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保障标准。各市县和洋浦(海口、三亚除外)城乡低保月标准提高到530元、3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到690元。海口城乡低保月标准提高到610元、5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至800元。三亚城乡低保月标准统一提高至630元,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提高到820元。全省机构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月标准提高到1450元、1050元。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基本上解决了“不愁吃、不愁穿”的问题,实现了基本生活有保障。

坚持应保尽保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通过线下全覆盖排查和线上大数据比对,打牢精准兜底的工作基础。省民政厅对全省115万农村户籍人口开展了“两项制度”衔接大排查,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依托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扶贫开发平台,以“老、病、残”为重点进行数据比对,彻底摸清了工作底数,降低了“漏保”风险。按时向全省15.2万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海南省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核对信息平台,横向与涉及个人经济状况信息的12个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纵向形成省、市、县三级核对机构的业务联动,实现全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多部门快速核查。目前,核对信息平台已成功接入社保、车辆、存款、公积金等20多项资产信息全部纳入核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核对率达到99.5%,为精准兜底打牢基础。

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工作机制,针对农村精神残疾、智障等特殊困难群体“漏保”问题,建立县、乡、村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建立辐射全省农户的贫困预警、快速救助机制。加强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联动,对易致贫返贫的农户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通报、早救助。(刘操 肖海军)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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