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海南这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综合] 时间:2024-04-26 12:49: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34次

原标题:天天315 | 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天天停止海南这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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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立即南海网、销售南国都市报11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30日,并下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架海检通告(2021年第43期),此次公布的南批13批次食品有黄豆芽、豆角、次食草虾等食用农产品,品抽河粉粮食加工品、合格食用油等产品。天天停止发现的立即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销售重金属污染、并下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架海检

据介绍,南批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13大类食品共63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万宁长丰林妹蔬菜摊点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规定。我国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企业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规定不得超过0.05mg/kg。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东方市第三农贸市场林丽君摊位(24号/26号间)销售的草虾,洋浦蔡记活鱼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在虾、鱼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为100μg/kg。

海口龙华符永菊水产品摊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类中的残留限量规定为100μg/kg。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乐东乐城利万嘉副食商行销售的黑芝麻,乐东佛罗伟业百货商行销售的黑芝麻,东方八所厚兰调料店销售的色选黑芝麻,万宁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澄迈长安莫氏榨油坊销售的散装压榨一级花生油,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洋浦彩金野生海鲜店销售的大曲(皮皮虾)(海水虾),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镉在虾中最大限量值规定为0.5mg/kg。虾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虾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儋州那大兆鼎副食店销售的辣椒粉,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辣椒粉中铅污染限量值规定不得超过3.0mg/kg。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屯昌屯城刘超粉皮店销售的河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含量。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蒙健)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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