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综合] 时间:2024-04-24 00:32: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98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盈方有限议决议内容真实、准确、微电完整,股份公司告没有虚假记载、第届董事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盈方有限议决议

  盈方微(维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邮件、微电微信方式发出,股份公司告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第届董事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盈方有限议决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微电本次会议的股份公司告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第届董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盈方有限议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微电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股份公司告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向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及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49%的股份,并同时向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国内外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并认真研究论证,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亦同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史浩樑、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5、天健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4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敏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向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及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49%的股份,并同时向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国内外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并认真研究论证,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亦同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4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的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39%的股权,向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华信科10%的股份及World Style 10%的股份,同时向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基于前述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加期审计及评估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及加期审计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1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2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2835号)。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国内外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各相关方友好协商并认真研究论证,认为本次交易已无法达成交易各方预期,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重组方案首次披露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2021年4月27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3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尚未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4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8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0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14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一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5楼03/05单元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4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向天健事务所支付的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260万元。本次聘任天健事务所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相关的各项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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