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函内容,关联华致酒行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陈香”)于2020年3月9日与关联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交易酒行交所监管交易金额5151.8万元。信披同日,违规华致陈香与新华联、华致函关联方华泽集团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收深涉及金额3900万元。关联
华致酒行未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酒行交所监管直至2022年8月6日才披露,信披且未准确、完整披露。同时,华致酒行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财务核算不规范,且未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向华泽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事项。
深交所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完整。
编辑 李严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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