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政保安局昨日公布《有关引入窥淫、府窥私密窥视、淫影
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及相关罪行的裙底建议的谘询文件》公众谘询结果,政府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的订项建议,拟订立六项新罪行,新罪幷准备在本立法年度下半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政 最高可监禁五年 政府拟订立的府窥新罪行包括“窥淫罪”及“私密窥视罪”,两项控罪的淫影最高刑罚分别是监禁五年及三年;另拟订“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罪”,即拍摄裙底,裙底
若为得到性满足而拍摄,订项最高刑罚监禁五年,新罪不论目的政拍摄则监禁三年,但不涵盖由上而下拍摄衣领的府窥行为,原因是淫影考虑到社会上对拍摄衣领的定义不如拍摄裙底般清晰。至于“发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及“未经同意下发放私密影像罪”,两项控罪最高刑罚同为监禁五年。 政府在去年7月8日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谘询期至去年10月7日结束,其间接获201份意见书。保安局发言人表示,大部分回应者对政府的初步立法建议表示明确支持,局方将于1月15日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汇报谘询结果及具体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