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医与他人谈恋爱骗钱 一男子被海口检方公诉

[休闲] 时间:2024-04-20 03:33: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63次

原标题:冒充军医与他人谈恋爱骗钱 一男子被海口检方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冒充南海网、军医检方南国都市报11月16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黑龙江一男子冒充军医与他人谈恋爱,人谈赢得信任后骗取对方财物共计人民币89612.32元,恋爱全部用于自身花销。骗钱今年6月份,男被该男子在乘坐的海口列车上被民警抓获。10月8日,公诉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冒充

11月16日,军医检方该起诉书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人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与居住于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的恋爱被害人原某某通过网上交友平台认识并添加微信。2020年1月底至2020年5月22日,骗钱被告人王某冒充某部队军医同原某某交往并确定恋人关系。男被王某于2020年4月18日住进原某某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的海口家中,2020年5月22日离开。期间,王某通过编造其在武汉亲属得肺炎及徒弟腿摔伤急需用钱、部队保障卡密码被锁定冻结、某医疗救援部队在国外花销缺钱等理由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白条、医保卡转账、消费等方式骗取原某某财物共计人民币89612.32元,全部用于自身花销。

2020年6月3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天津前往哈尔滨的K727次列车上被哈尔滨公安处哈尔滨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冒充现役军医,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9612.32元,全部用于自身花销,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从宽处罚。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从重处罚。王某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王天宇)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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