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知识] 时间:2024-04-26 01:57: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67次
构建面向全球的稳步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是扩大开放中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主要路径。
  中评社北京12月1日电/党的制度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型开规制、放推管理、进高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对外“中国将推动各国各方共享制度型开放机遇,稳步稳步扩大规则、扩大开放规制、制度管理、型开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放推实施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高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水平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  光明日报发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文章表示,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顺应了经济全球化趋势,为中国推进高水平开放指明了方向。中国推动制度型开放,将为世界提供新机遇,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传统国际经贸规则下的商品与要素流动型开放  文章介绍,制度型开放是相对于传统国际经贸规则下的商品与要素的流动型开放而言的。现有的国际贸易秩序是由少数发达国家在二战后主导建立的,其中,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即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关贸总协定(GATT),对国际经济关系起到了重要协调作用。关贸总协定的宗旨之一就是要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关贸总协定从成立到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率从1948年的36%降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3.8%,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同期降至12.7%;同时,非关税壁垒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消除。在关贸总协定以及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下,世界经济实现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大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  中国第一轮以制造业为主的开放,正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接受现行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大幅度削减和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2010年有关降税承诺履行完毕,所有商品的平均进口关税水平从2001年的15.3%降至2010年的9.8%,2021年又进一步下降到7.4%。非关税壁垒方面也实现了显着削减,在技术标准、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等管理措施上,废除了12%的与国际标准不符的国内标准;大规模清理或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中央政府清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件,地方政府清理地方性政策法规19万多件,覆盖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当前中国对《贸易便利化协定》规定各类措施的实施率已达100%。  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下的制度型开放  文章称,如果说商品和要素的流动型开放旨在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本质上属于一种“边境开放”措施的话,那么,制度型开放则是一种规则体系的开放,即国内基本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要与国际高标准的经济贸易规则相衔接。传统世界贸易组织主导下的国际经贸规则调整仍然主要局限在“边境开放”方面的措施,尚未深层次涉及制度型开放问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之后,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随着逆全球化思潮的兴起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世界经济也进入规则重塑的阶段。在新一轮的国际经贸规则议题中,传统的“边境开放”措施不再是焦点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以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新议题为特征的“边境内开放”措施和规则。因此,制度型开放实际是从以往“边境开放”向“边境内开放”的一个不断拓展、延伸和深化的过程。  近年来,中国加快了制度型开放步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官网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3月,中国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共19个,与传统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国际经贸协定相比,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的签署及生效,对国内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已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从内容来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不仅覆盖了与市场准入和开放有关的“边界”措施,还纳入与“边界内”措施相关的诸多新规则,包括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与经济技术合作等议题。这些规则绝大多数超越了世界贸易组织管辖范畴,体现了制度型开放对规制融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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