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

[探索] 时间:2024-04-19 18:48: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15次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次)

  广州市增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下文简称华师附属新塘学校)是华南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师范事业广州市品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创办、大学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全面管理的附属一所高起点、高平台、新塘学校高品质的招聘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广州地铁13号线官湖站B出口星图花园小区内,编制办学计划规模63个班(初中21个班、教师小学42个班)。华南学校已于2021年9月落成并正式开学,师范事业现有初中一二年级8个班,大学小学一二三年级17个班。附属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新塘学校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招聘按照“公开、编制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名。

  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学教师3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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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

  1.数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英语、思政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人员;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2024年1月16日24时之前将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要求

  (1)将各类证件扫描、粘贴于报名表后,用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附件大小勿超过4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报名表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报名表后粘贴以下几项材料,并成一个WORD文档。

  ②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

  ③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书。

  ④教育教学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毕业班教学工作证明、单位在岗工作证明等)。

  ⑤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

  ⑦中学英语岗位报考者还需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成绩证明(书)。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5)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6)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考察时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8)《报名表》中学习经历和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中断的要填写并备注。

  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2月报到。

  咨询电话:020-82690336、82696616(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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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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