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泰国“摸人妖” 回国该不该追责

[知识] 时间:2024-04-24 22:21: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23次

  面对“40余名村干部及村代表去泰国观看人妖色情表演,摸人妖并抓人妖乳房合影”所引发的李克社会热议,当事人湛江市兴隆村党支部书记黄康生回应称,杰泰就觉得这是国回国该在国外,只要不违反别人的不该法律就行。再说,追责人妖也都是摸人妖男的,我一个男人抓另外一个男人的李克胸部,有什么不好的杰泰呢?

  看到当事人的回应,相信许多人都会斥责其厚颜无耻。国回国该不过,不该谴责归谴责,追责这一典型事件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的摸人妖,恐怕是李克另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那就是杰泰,类似黄康生等人这样的国外不当行为,回国后是否应当予以追责,依法依纪他们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和正确处理这一问题呢?

  必须明确,这个问题首先涉及法律纪律的效力范围,即我国的法律和纪律能否约束公民在国外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我国的法律和纪律对在国外的本国公民行为是否拥有管辖权。而要弄清这一问题,还需要先予分清公民行为可能涉及的责任种类,即可能涉及的是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是纪律、道德责任。这也意味着公民不当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区别。不同类型的行为,在追责时应适用不同的原则。若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均应适用我国《刑法》,但对于普通公民若最低刑在三年以下时可以不予追究,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则没有例外。如属一般行政违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适用于我国国内,即回国后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仅涉及纪律和道德责任,基本应按“属人原则”来进行追责。比如是党员干部的应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分,是公务员的,则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处分。

  具体到湛江市兴隆村干部集体观看人妖色情表演并抓摸人妖乳房的事件,显然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其行为明显有伤风化,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照党纪政纪追究其责任。党纪处分条例明文规定,“观看淫秽表演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条规定是不分时间地点、全天候地适用于党员干部。抓摸人妖乳房,决非“没什么不好”,而是与党员形象和基层干部要求严重不符,是典型的违纪悖德行为,回国后有关部门应予严肃追责。此类事件击中了我国法律纪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软肋,即一些行为规范欠缺明确性,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对约束对象的法纪宣传教育还很不到位,以至于部分党员干部对错不明,是非不分,在不知不觉中违法违纪。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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