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被立案!永悦科技3亿元大单“告吹”,两个月连收3份警示函

[热点] 时间:2024-04-20 16:46: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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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融投资报 

  又有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个月这次是连收一家名为永悦科技(维权)(603879),主业为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的示函上市公司。

  10月12日,告吹永悦科技股价直接“一”字跌停,又家悦科元截至收盘股价6.49元/股,被立跌9.99%,案永封单近10万手。技亿在部分观点看来,单两这或与公司之前引发关注的一笔无人机“大单”有关。

  据Wind

  涉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10月11日晚间,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其于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司公告

  关于涉及信披违法违规的具体原因,在公告中并未提及,但查看永悦科技此前公告,其曾在9月18日上午披露称,公司及实控人被江苏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则是近期一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完整,涉及违法违规。

  具体来看,就是在2023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但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

  因此江苏证监局认为,永悦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无人机“大单”频出波折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证监局警示函中提到的这笔无人机“大单”,一度令公司成为近期市场上的关注焦点。

  资料显示,永悦科技于2017年登陆上交所,主营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两大业务。然而,据公司财报,永悦科技2022年一整年的营收总额才2.96亿元,甚至低于其全资子公司这笔无人机“大单”3亿元的合同金额。

  据公司财报

  自然,该消息也被不少投资者视作利好,并纷纷出手买入。记者查看永悦科技股吧投资者留言,发现类似“看到信息披露才买的”的相关评论并不罕见,不过,由于数字相对夸张,质疑该笔订单是否“靠谱”的声音也不在少数。

  据股吧

  随后,有关这笔无人机“大单”的消息一波三折。先是因为受到媒体质疑,永悦科技在9月5日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强调,相关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到9月18日,公司却先后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的更正公告》,称该无人机订单双方于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在此期间,永悦科技的股价走势也能用惨淡形容。在8月28日公告披露后的当天,公司股价一度涨超6%,触及10.81元/股的高点,但随后很快出现跳水,最终收跌3.95%,而在接下来近一个月里,公司股价一路震荡下跌至9月20日6.41元/股的低点。

  除此之外,公司类似无人机订单出“幺蛾子”的情况也曾在去年引发关注。2022年8月,永悦科技《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显示子公司盐城永悦与客户签订了一笔1.14亿元的大合同,并表示这是公司向无人机领域开拓的首单合同。

  但到2022年底,这笔大单却出现延期。永悦科技12月30日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称,因子公司的该笔大单尚未全部验收确认收货,而此前合同中的最晚交货时间不晚于2022年11月30日,交易双方沟通后决定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变更为2023年3月31日前。从后续财报看,公司虽未再提及相关“大单”,但数据显示,相关子公司盐城永悦在2022年全年、2023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亏损495万元、609万元,意味着相关订单期间未能助其扭亏。

  此前问题频出业绩下滑

  事实上,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问题受到监管措施处理并非首次,且上次收到监管警示函就在今年8月,均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

  据永悦科技8月9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号、《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4号。

  据公司公告

  两份监管函分别对应两次违规。其一是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持有逾6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于2023年1月8日被法院冻结,公司董事长陈翔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2023年4月26日才进行披露。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其二是2020年和2021年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两次错报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占2021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69%。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一系列违规问题背后,永悦科技的业绩也进入了连续亏损状态。回顾2020年、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625万元、643万元,而在2022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却亏损3970万元,由盈转亏,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仍亏损1752万元。

  如今,公司又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未来该如何走出困境,金融投资报记者将持续观察。

责任编辑:杨红卜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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