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取消购(建)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租房最多可提取1.8万元/年

[休闲] 时间:2024-03-29 05:01: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0次

原标题:荆门取消购(建)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租房最多可提取1.8万元/年

(记者李剑军、荆门积金通讯员李慧敏)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取消取万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购建提高租房提取额度……4月14日,限制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新政策的租房最多解读,新政自今年4月20日起执行。可提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解读称,元年新政的荆门积金出台可概括为“四取消”“两提高”“两全面”,对过去从紧的取消取万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放松。

“四取消”包括:取消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的购建要求。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限制职工新购(建)房的租房最多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可提而过去的元年规定是职工办理购(建)房公积金提取不超过两次,首次、荆门积金二次购(建)房提取金额分别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90%、50%。取消职工新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选一的政策。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购房的,享受与该市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

“两提高”即提高人才贷款额度,在荆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楚才卡”A卡、B卡高层次人才,在荆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贷款上限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执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荆门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从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

“两全面”则指全面推行业务通办、全面推行“商转公”直转,规定荆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贷业务“全市通办”,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凡在该市工、建、农、中、交、邮等银行办理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职工,如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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