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教育局发布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探索] 时间:2024-04-26 14:28: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3次

原标题:哈市教育局发布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哈市一封信》

东北网8月27日讯 (记者 杨帆)自“双减”政策发布后备受家长关注,近日,教育局发家长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全市一封信》。

全文如下:

近期,学生信中共中央办公厅、哈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教育局发家长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全市目的学生信就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治理教育生态,哈市强调教育公益属性,教育局发家长减轻家长过重的全市经济和精力负担,以学生为本,学生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哈市《意见》公布后,教育局发家长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全市热烈的响应。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8月2日,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安排印发通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8月23日、27日,省市分别召开推进落实“双减”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强调。目前,市教育局正在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重新审核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同频互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严格推进此项工作,这其中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

在此,哈尔滨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一是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拒绝“剧场效应”,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是对未完成的学科类培训课程,要按照培训合同在合法合规时段有效消课。

三是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按照政府指导价,明确有资金监管方式的账户付(续)费,培训必须发生在合法合规时段,并签署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是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等素质型培训,家长也要根据孩子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度参加。

五是引导孩子培养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合理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等,加强网络行为约束,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

哈尔滨市教育局将继续提升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使学生学习回归校园。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每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稳步成才,但成长成才的付出不能建立在牺牲孩子的身心健康上,不能被“抢跑”行为绑架,不能被资本裹胁。

党中央下决心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就是要还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空间,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块难啃的硬骨头,这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拿出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也需要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更需要全体学生家长的积极配合和信任理解,用实际行动支持“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杨帆)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