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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旅租店违法排污被罚5万元

[探索] 时间:2024-04-20 04:30: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65次

原标题:三亚一旅租店违法排污被罚5万元

新海南客户端、亚旅南海网、租店南国都市报10月14日消息(记者 刘子榕)日前,违法万元三亚一旅租店在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污情况下,擅自将其经营产生的被罚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对此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对违法当事人做出罚款 5万元的亚旅处罚决定。

近日,租店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违法万元凤凰嘉濠旅租店在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污情况下,擅自将其旅租经营产生的被罚污水排入门前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沉淀后排入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回辉一村的亚旅市政污水管网,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涉事旅租店进行整改。租店

当场责令整改20天后,违法万元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旅租店还未整改,排污便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被罚要求该旅租店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然而,当事人并没有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对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通过立案、调查取证、听证、集体会审、案件终结、送达等法定程序,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污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违法排污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严防此类违法行为再度出现。(刘子榕)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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