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热线】民生医保为幸福“加码”

[综合] 时间:2024-04-25 04:39: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7次

  推行《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加码实施意见》将给群众生活带来哪些变化?集中带量采购会不会导致产品质量降低?为什么“新农合”的缴费金额一直在增加?1月21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金色副局长王艳君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热线就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深化改革

  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2020年11月2日,医保《中共云南省委、为幸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加码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的金色实施将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我省的《实施意见》是全面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热线意见》。”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民生副局长王艳君介绍,医保《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为幸我省要基本完成待遇保障、加码筹资运行、金色医保支付、热线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将更加成熟;到2030年,要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实施意见》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25项改革任务和50余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明确了未来十年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

  王艳君表示,《实施意见》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等重大战略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和创新措施。比如,《实施意见》提出要把地方的民族药、中药饮片纳入到医保的报销范围;要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解决参保群众“有病不够花,没病用不了”的问题;要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要采取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挤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水分;要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随着《实施意见》落地推行,广大群众将逐年享受到惠民政策的成果。

  带量采购

  挤出价格虚高水分

  去年10月,58岁的货车司机罗存奕因心绞痛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就诊,经过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医生认为罗存奕需要安装三个冠脉支架。罗存奕是第一次做支架手术,原来每个国产支架需要8000多元,现在只需600多元,仅支架一项耗材就为他节省2万多元的开支。同病区的患者王昆华是名铁路工人,2018年10月就做过支架手术,当时放了四个支架,花了16万元的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外,王昆华还自付了5万多元。

  曾经因为价格高昂,有部分中低收入患者就会选择保守疗法,而不接受支架治疗。2020年11月,国家通过竞价采购冠脉支架,确定了8家企业的10个产品,自此冠脉支架由均价1.3万元降到了700元左右。与此同时,我省注重推进与国家集采冠脉支架系统的配套衔接,同步开展了球囊、导管、导丝、起搏器等配套医用耗材省级带量采购和落地工作。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老年心内二病区主任医师喻卓说:“过去做手术必须要用到的球囊大约需要3000元,现在降到五六百元一个,手术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配件都降价了,而且降幅非常高。”

  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落地实施,除了心脏支架等医疗耗材价格下降外,许多常用药的价格也大幅下降。87岁的周秀琼老人患高血压已经30多年,最近一直帮她买药的儿子发现,老人常吃的降压药降价了,原来每个月药钱需要500多元,现在降到了300多元。

  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和耗材切切实实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与此同时,大家难免也会有一个疑问: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价格降幅那么大,会不会价格降下来了,产品质量也降低了?

  “2020年以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走向深入。”王艳君说,我省先后开展了4个批次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个批次的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5个批次的跨省联盟带量采购和州市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均实现大幅降低,预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23亿元。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黄宁介绍,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我省已有3个批次的112个群众常用的集采药品落地,其中包括降脂、降压、降糖、抗感染、精神类等常用药品,药品平均降幅60%以上,最高降幅达98.38%。预计近几年要把常用的药品都纳入带量采购,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我省已组织开展了冠脉支架、球囊、导管、导丝、起搏器等心血管介入治疗类、眼科、骨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50多个产品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最高降幅为97.76%,平均降幅50%以上,广大患者将会享受到医用耗材采购改革带来的改革红利。

  黄宁表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大幅降低,是因为生产厂商减少了中间环节,相当于是国家组织的一次“大团购”,所以价格下降了。参与带量采购的药品是要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医用耗材也是有一定的入围门槛,是需要投标企业有质量承诺的。招采之后,医疗保障局还会同药监局对集中采购的药品和支架进行检查,确保广大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和耗材,不断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

  调整标准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过去我们每人每年交新农合只需要10元,这两年变成了每人每年290元,一家人交下来费用还是比较高,请问为什么缴费金额一直在增加?”听众李女士打进热线咨询。

  待遇保障处处长姜明说,城乡居民医保是以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统一建立的,这两年缴费确实都在缓步上涨,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以2020年缴费为例,国家明确“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我省一直以来,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底限确定年度筹资标准。另外,各统筹区可结合当地的医疗服务需求和保障水平制定当地的筹资标准,昆明市就提到了290元,也只是提高了10元。同时,要看到财政补助增长绝对值明显高于个人缴费增长水平;二是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是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要的必然。随着我国经济高速腾飞,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明显增强,新药品、新技术的使用,以及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年轻化等因素,推动了医疗费用支出增长明显。以最近10年为例,2009年,我省城乡居民住院率为7%,次均住院费用为2209元,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45.24%。2019年,我省城乡居民住院率提高到19.4%,次均住院费用为4960元,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3.7%。10年间住院率增加了两倍多,次均住院费用也增加了两倍,住院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所以提高筹资标准是在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三是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是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水平的必然,近年来药品目录不断更新,更多的救命药、救急药、抗癌药通过国家谈判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重性精神障碍、尿毒症等疾病报销比例达到了90%,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看病就医负担,但随着待遇的稳步提升,就医需求明显释放,保障水平的提高也推动了筹资水平逐步提高。

  姜明表示,为妥善解决部分困难群众个人缴费困难的问题,我省始终本着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的原则,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切实防止因缴不起保费不去参保的问题出现。

  云南网记者 李翕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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