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一家18口因搭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该案审判长被曝顶替他人上大学

[综合] 时间:2024-04-16 20:19: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2次
近日,村民“吉林洮南私搭浮桥,家口因收费村民一家18口被判寻衅滋事”一案引发社会关注。因搭7月9日,桥收华商报大风新闻从举报者丁永恒处获悉,费被该案一审审判长孙某系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判寻判长

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丁永恒,事该他说,案审黄德义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桥收费,被曝被判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的顶替大学审判长是孙某,他曾是人上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学。

丁永恒说,之所以发现此事,家口是因搭因为2019年3月25日,他的女儿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我认为这个案子判决有问题。目前,我和律师已向吉林高法申诉,吉林高法已召开案件问询会。我在不断申诉过程中,被人告知该案的审判长孙某为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遂开始走访了解。”后来,他找到了孙某的老家,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军,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号“曹六哥”。

丁永恒说,随即,他先后向洮南市纪委、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孙某。2022年6月14日,洮南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免去了孙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纪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调查结果:孙某,真实姓名曹某军,冒用孙某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2022年9月1日,洮南市法院工作人员回复丁永恒的录音显示,工作人员就“其举报孙某系假法官”一事回应称,纪委已有明确处理结果。丁永恒多次追问处理结果,法院工作人员称,法院按照纪委的处理意见处理,“给他处以严重警告。”

对此,丁永恒不服,孙某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却仅处以党内严重警告,“他的判决有问题,还是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假法官,结果仅仅革去审判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不服。”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孙某曾回应表示:“因为丁永恒女儿的案子我是审判长,所以丁永恒一直举报我,但是这个案子是扫黑除恶的案子,需要层层把关层层汇报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定的,我只能说这些。我高考确实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因为他的举报,纪委还给了我处分,目前我没有职务了,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员。”

7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孙某,针对“冒名顶替”一事,他说,“你直接联系法院政治部。”随后挂断电话。

随后,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先后致电了洮南市法院、洮南市委组织部、洮南市纪委等部门,但固定电话、手机号均未能接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编辑 王喆楠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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