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全力保障秋汛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综合] 时间:2024-04-20 12:16: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4次

  中国小康网讯 9月7日,陕西省民生活陕西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做好秋汛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政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全力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秋汛期间群众

  《通知》强调,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与同级应急部门沟通联动,困难将符合条件、基本遭受洪涝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陕西省民生活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民政部门应急预案,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政厅救助管理机构、全力秋汛期间群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困难周边地质环境、基本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突出重点人群、陕西省民生活重点对象,政厅对受灾低保对象、全力秋汛期间群众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高巡访频次,及时给予相应社会救助或转介相关部门解决其实际困难。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发动基层党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村干部、社区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等,深入受灾群众家中,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灾群众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用足用好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储备金,情况紧急的,落实好“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广泛运用“e救助”微信公众号,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办救助,提高救助的时效性;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户籍不在本地的受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有困必帮、有难必救。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乡村振兴局充分运用数据管理平台,密切关注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进一步强化因灾致贫返贫情况排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因灾致贫返贫困难群众需求;指导受灾县区重点加强对受灾人员监测筛查,开展实地核查,随时发现问题、限时反馈问题,要建立因灾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工作清单。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协同开展灾害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等工作。(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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