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宗和:孙文五权“宪法”有道理 不能废

[休闲] 时间:2024-04-18 15:30: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49次
包宗和。宪法(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8月10日电(记者 黄筱筠)朝野政党日前提出废除“监察院”、包宗“考试院」的和孙主张,甫从“监委”位置卸任的文权台湾大学前副校长包宗和接受中评社访问语重心长的说,监察权是有道五权之一,孙文提出的宪法五权“宪法”理念,当然有道理,包宗“监察委员”就是和孙御使大夫,拥有弹劾权,文权可以整饬官箴,有道百官会害怕。宪法换言之,包宗“监察院”对于政府官员、和孙公职人员,文权无形或是有道有形都有约束力。  包宗和,1952年生,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国际关系组毕业,政治大学外交研究所硕士、美国密西根大学政治学硕士、德州大学奥斯汀校区政治学博士,曾任陆委会谘询委员、国统会研究员,台湾大学副校长、政治系主任、政治研究所所长、社会科学院院长,今年7月才卸任“监察委员”。  中国国民党之前反对蔡英文提名陈菊为“监察院长”,一度也同意废除“考试院”跟“监察院”。  包宗和认为,是否废除考监两院,要看国民党态度,除非国民党到最后也说要废除。如果只有蔡英文、民进党说要废,还是很难废得成。  他强调,监察权是五权之一,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念,当然有道理,“监察委员”是御使大夫有弹劾权,可以整饬官箴,百官会害怕,对于政府官员、公职人员,无形或是有形都有约束。从国际上来讲,现在“监察院”在国际组织上是会员,国际上有100多个国家都有监察使(ombudsman),实施监察制度,核心价值就是善治跟人权,这是国际上监察制度的两个价值。  包宗和说,监察权是普世价值,监察权很多国家都有,只是强弱不同,“很多国家对于‘中华民国’监察权很羡慕”,因为我们有弹劾权,“还是有牙”,别的其他国家只是建议,但是政府不采用,也没有什么办法。监察权存在是有意义的,这个制度废除非常可惜,若要废除“监察院”,国际上会难以理解。  他表示,如果废除“监察院”,一旦没有监察权,政府百官会松一口气,“立法院”虽可以质询官员,但那只是面子问题,没有实际受到损害。但监察权可以弹劾,公惩法院可以申诫、记过或是减俸,甚至停职、去职等,这个等于公务员、官员的本都没了,这是里子,公务员最怕这个。  他也说,弹劾公务员,对他们的清誉来说,会受到污点,但“监察院”也不是乱弹劾,会牵涉到公务员清誉,“监察院”一定勿枉勿纵。  包宗和表示,“立法院”是政党政治,“监察院”若废除,监察权并到“立法院”,要听从党的领导,一定支持自己政党。但监察权应该是要独立行使职权,要超越党派,“监察委员”不能听从党的领导,就任后连政党活动也不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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