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造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法院终于承认判错了

[休闲] 时间:2024-04-26 03:51: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9次
作者 | 陆炎

9月29日,私造此前曾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浮桥法院吉林省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人“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被判

近日,寻衅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滋事终于该院经审查认为,判错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私造该案符合再审条件;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浮桥法院该案由白城中院提审。被判

也就是说,在舆论一片骂声后,滋事终于法院终于承认,判错他们判错了案子。私造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浮桥法院黄德义是被判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因为搭建浮桥收费,2018年10月,他修的桥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

2019年12月,黄德义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与他一同获刑的还有其他十几个人。洮南市法院称,黄德义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

黄德义本人则说,他搭桥是为了方便村民过河,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给村民带来了方便,黄德义搭桥投入了13万余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

黄德义说,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多名村民、村干部,也证实了黄德义的上述说法。

该案被舆论评为现实版的“修桥补路无尸骸”:修桥便民,原本是当地政府的事情,但那么多年,政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当村民自行修桥后,政府部门开始跳出来了,着实令人震惊。

更为讽刺的是,当地政府把黄德义“私搭”的浮桥拆除以后,村民们再去往对岸,得多绕行70公里,他们的出行,再度面临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对于这起案件,知名法律人罗翔在《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中指出:

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

9月29日晚上,笔者联系到黄德义本人。他向笔者说,他是前天收到《再审决定书》,收到以后非常激动,“他们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

黄德义还说,他对案件最终将获得无罪结果充满信心,“全国人民都认为是无罪,都支持我。你看罗翔也写了文章,说得非常有道理,希望法院能够听取。”

“根本就没有罪啊!这个案子里面,只有受益者,没有受害者,怎么就成了犯罪呢?”黄德义说。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