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社·头条】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你需要知道这些

[百科] 时间:2024-04-20 19:45: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8次

  每年的透视条关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于国目的际消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权益自我保护意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来

  1960年,日需美国、知道英国、透视条关澳大利亚、于国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际消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权益、无政治倾向的日需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目前在英国伦敦。知道

  1983年,透视条关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于国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际消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都会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3.15 标志”意味着什么

  200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它是中消协推出的一种信誉认证,是对所有行业,商品、服务质量上乘,接受消费者协会调解的骨干企业的认可和证明。任何产品申请使用“3.15标志”,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程序,从而确保“3.15标志”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保存维权凭证

  这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2、录音、录像。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购买数码产品和选择运营商应注意

  1、在实体店购买时要小票、发票和保修单。注意核对小票、保修单、发票所诉产品名称、规格是否与实际产品一致,单据的排头是否与商家名称一致。2、网购时记住索要发票并保存(注意是否为假发票),保存交易中使用过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一系列单据。保存涉及交易的聊天记录,如QQ、微信或者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的沟通记录。

  切记:保存电商的交易记录及保留交易产品包装。

  食品消费证据保留注意事项

  1、正规超市购买食品,注意包装明细。2、购买食品时,养成向营业员索要购物凭证的习惯,并妥善保管。3、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保存好病例及医药费发票。4、证据拍照,手机证人证言。做好相关证据保全。

  切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看看食品的三期。所谓三期就是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

  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切记: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已经到来,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要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我们每个人的权益!

  (透视社综合央视新闻、人民网、中国青年报报道)

  编辑:刘淞菱

校对:李旭颖

  审核:龚紫陌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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