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扣押黄金青海公安厅被责令决定是否赔偿

[休闲] 时间:2024-04-26 01:08: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5次
中评社北京11月17日电/澎湃新闻报道,因扣押黄从甘肃籍商人马光辉的金青代理人处获悉,就“警方扣押黄金26年未还”一事,安厅公安部已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被责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令决  1994年8月,定否青海省公安厅将马光辉查获,赔偿认为其涉嫌贩卖黄金决定对其收容审查。因扣押黄次年1月17日,金青青海省公安厅解除对马光辉的安厅收容审查,未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理决定。被责在办案过程中,令决青海省公安厅对马光辉携带的定否黄金予以扣押,后将扣押的赔偿黄金交售给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2016年5月21日,因扣押黄马光辉向青海省公安厅申请刑事赔偿,请求青海省公安厅返还违法扣押的黄金7800余克。青海省公安厅收到该申请后未依法作出决定。马光辉不服青海省公安厅逾期未作决定,向公安部申请刑事赔偿复议,请求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决定书》显示,案件审理期间,因案情复杂且马光辉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安部于2016年9月中止审查,2020年9月恢复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决定书》显示,对于扣押黄金的数量,马光辉和青海省公安厅的陈述不一:马光辉在两份《情况反映》中称,扣押金条11根(7000余克);在《申诉书》中称,扣押金条11根(7800余克);在与青海省公安厅办案人员王某某通话时称,扣押黄金当时价值4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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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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