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落地 首次享扣除 先填信息表

[休闲] 时间:2024-04-24 02:58: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5次

  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个税原则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大病医疗、附加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扣除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办法扣除范围、扣除标准、落地扣除方式,首次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享扣息表

  在多方征求意见之后,除先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填信子女教育、个税继续教育、专项大病医疗、附加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扣除赡养老人等6项备受关注的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得以明确。《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明确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同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将于明年全面实施的新个税法,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切实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精准落地,让纳税人能够清楚自己如何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具体享受扣除的起始时间、标准和办理途径,让扣缴义务人知晓该如何在预扣环节为纳税人办理扣除,以及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

  明确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途径和时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分总则、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信息报送方式和后续管理等五章共30条。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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