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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评奖活动负面清单公布

[休闲] 时间:2024-04-26 02:15: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43次

原标题:评选评奖活动负面清单公布

为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评选评奖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活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日前制定评选评奖工作的负面负面清单:

1.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清单“中国”、公布“中华”、评选评奖“全国”、活动“亚洲”、负面“全球”、清单“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公布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以及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评选评奖上述范围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2.未经批准,活动不得围绕重要会议、负面重大活动、清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公布

3.未经批准,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节日等活动进行设奖颁奖表彰。

4.不得借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名义,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5.不得以排行榜、功勋谱、名人录等名义开展营利性、商业性评选评奖表彰活动,或在活动中收取及变相收取费用。

6.不得以注册商标为名违规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7.未经批准,不得联合国(境)外组织举办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8.未经批准,不得借评选评奖表彰之机向有关机构及个人颁授勋章、荣誉称号、奖章、纪念章等。

9.不得非法设计制作销售颁发勋章、奖章和纪念章。

10.不得开展其他违法违规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及设计制作颁授勋章、奖章和纪念章。

11.不得对违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新华社)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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