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综合] 时间:2024-04-25 20:09: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35次

原标题:“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筑市城市管理委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制定的垃圾利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处置不同的新规建筑垃圾,将有不同的公开处理方式。

本市全面鼓励装配式建筑,征求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推进工厂化预制、垃圾利用装配化施工、处置信息化管理的新规建造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垃圾的公开产生。

《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征求工程渣土实施直接利用,建筑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垃圾利用土壤改良、处置绿化造景和矿坑修复等生态建设修复工程。工程泥浆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置方式实施处理,无法就地处置的,经晒干后与工程渣土协同利用。工程垃圾中的金属类弃料直接回用工程,无机非金属类弃料进行资源化处置加工为再生建材。拆除垃圾鼓励设置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应按就近原则选择具备装修垃圾分拣或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进行处置。相应的运输处置费用,由装修垃圾产生者承担。

建筑垃圾还将大力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细化调整为就地处置设施、临时处置设施、永久处置设施。除核心区外,每个区应具备不少于2—3处永久(或临时)性处置设施。

此外,本市除了将试点放开土方自主循环市场,还将强制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在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在指定工程部位应用尽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最低不少于10%。针对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在施工程,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工艺调整。(张楠)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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