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元收业用卖方由执行董事陈华先生全资拥有。购杭公室该等物业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区浙大森林西园八路3号智汇众创中心1号楼(又称“E1楼”)16层 1601、州物作办1602、及研究用1603、帝王1604室 及17层1701、实业1702、控股1703及 1704室,拟万总建筑面积约为3085平方米。元收业用于本公告日期,购杭公室该等物业的州物作办16层已由卖方租赁予买方作办公室及研究用途,且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月租金为人民币11.25万元(不包括管理费及水电开支),而该等物业的17层空置。
鉴于该等物业的16层长期以来一直是集团人工革化学品业务的办公室及研究中心,收购事项符合集团的长期业务策略,同时将为集团的业务营运提供更大的自主权及稳定性,从而可消除与租赁该等物业相关的业务不确定性。此举将便于连续性,并令集团能够专注于核心业务活动,而毋须考虑搬迁或重新协商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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