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

[探索] 时间:2024-04-26 22:20: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6次
近日,陕西陕西省人社厅、发布费及陕西省财政厅发布通知,重通知事明确了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有关问题。关养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老保领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险缴,从参保的待遇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陕西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发布费及,应逐年缴费,重通知事也允许补缴,关养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老保领,应按年缴费,险缴未及时缴费的待遇,允许补缴,陕西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补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60周岁当年,城乡居民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也可以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具体由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60周岁当年缴费(不含补缴费)的,缴费时间迟于到龄月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到龄次月起发放;领取待遇后,参保人员不能再继续缴费。

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养老待遇从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次月起执行。

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此次通知不一致的,以此次通知为准。(记者 肖琳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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