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报内幕信息登记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 钧达股份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百科] 时间:2024-04-27 00:38: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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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符钧份及海南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任陆小红、人被郑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所报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内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的信息相关内幕信息登记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七条第一款的登记达股规定。

  海南证监局表示,材料存实出具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际情警示规定,决定对钧达股份、公司董事长陆小红、董秘郑彤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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