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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道基层治理制度安排形成体系

[焦点] 时间:2024-03-28 19:25: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4次

原标题:北京街道基层治理制度安排形成体系

街道办在城市基层治理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北京北京市近年来从政府规章到地方性立法,街道基层新动作频出,治理制度为街道赋权,安排为基层撑腰,形成理顺条块关系,体系破解基层治理中的北京难题,基层治理的街道基层制度安排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2019年2月26日,治理制度本市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安排意见》

《意见》可以说是近年来加强街道工作的“总纲”。《意见》在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街道体制改革、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北京街区更新、街道基层社区治理和保障机制六个方面,治理制度提出30条改革措施。《意见》突出强调要向基层“赋六权”,具体包括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等。机构改革方面,《意见》提出,整合相近职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街道一般设置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综合保障等六个内设机构和一个街道综合执法队。

2019年5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要求整治文山会海,精简市、区两级部门要求社区填报的表格事项,力戒向社区甩锅、加压,全市性考核原则上不得向下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

2019年6月,《北京市街道办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长期以来,存在街道和职能部门职责清单不明确、街道职责和权力不匹配、街道综合执法权和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协调和工作监督缺乏制度保障等体制机制性问题,严重影响了街道办职能作用的发挥,草案送审稿旨在破解这些难题。

2019年7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

正式提出本市在实践中探索的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入法,明确街道公布职责清单,街道不用承担清单外的职责任务。

2019年9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明确了街道办七类职责,提出在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中拒不履行职责的工作部门或将被区政府调查、督办,街道办应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接诉即办制度规范,区政府可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职责清单确定并定期调整街道办职责清单等。

2019年1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明确了街道办的七项职权和七项职责,为基层减负的同时提供多方面保障措施,“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正式入法。《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街道赋权,街道办可统一领导区政府派出机构;为街道撑腰,建立工作人员容错纠错机制鼓励作为;为街道定责,清单外事项不接受“甩锅”;为基层减负,不得违规要求社区填表报数。

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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