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不死”的屏蔽软件和“管不住”的开屏广告,谁才是无辜者?,“杀不死”的屏蔽软件和“管不住”的开屏广告,谁才是无辜者?

[探索] 时间:2024-04-18 11:35: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47次
广告屏蔽软件广受欢迎,杀不死却屡屡被诉不正当竞争

  本报记者 郜亚章

  《工人日报》(2023年09月11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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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屏的屏一款名为“李跳跳”的蔽软蔽软广告屏蔽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广告屏蔽软件是和件和否违法争议再起。同时,管不广告辜者管不广告辜如何规范和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问题也引发热议。住的住专家表示,开屏开屏就个案而言,才无才无广告屏蔽软件违法与否有待法院认定;长远来看,杀不死法律的屏的屏不断完善与市场的发展成熟共同作用,将更好规范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蔽软蔽软

  近日,和件和一款名为“李跳跳”的管不广告辜者管不广告辜广告屏蔽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原因是住的住收到了某互联网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称,开屏开屏该软件干扰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涉嫌不正当竞争;“李跳跳”则称,软件属于公益性质,不存在侵权行为。

  互联网企业称受到“侵害”,屏蔽软件表示自己“无辜”。类似的“剧情”在互联网领域已多次上演,各方争议不断。广告屏蔽软件究竟违不违法?互联网广告究竟该怎么管?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李跳跳”们是否违法?

  某互联网公司给“李跳跳”的律师函称:该软件通过屏蔽、过滤浏览器广告服务,吸引用户下载并使用,使其不正当地取得竞争优势,干扰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该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收到律师函后,“李跳跳”公众号发文表示,“李跳跳”是一款公益性质的单机应用,没用于盈利,不存在控告中所说的经营行为。该软件利用系统权限帮用户自动点击广告跳过按钮,无入侵和破坏,不会对第三方应用的完整性产生影响,因此也不存在侵权行为。

  北京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泽华认为,如果从“李跳跳”本身是免费软件来看,其并非用于交易、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或服务,不宜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经营者”。同时,按照其所述的工作原理和技术特征,软件本身的功能不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类似于“李跳跳”的广告屏蔽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之所以很多APP的功能和业务能免费使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广告的分成来获取利润。广告屏蔽软件一定程度上阻断了互联网公司的盈利模式,涉嫌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的正常使用。表面上是维护了用户的权益,实际上剥夺了用户免费使用的权利。”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郑宁表示,所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判断“李跳跳”是否是经营者,是否从事了违法行为,以及是否造成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后果。这有待监管部门或者法院在个案中认定。

  是什么催生了“李跳跳”们?

  类似于“李跳跳”的广告屏蔽软件被诉并非个案。就在今年8月,“叮小跳”“大圣净化”“一指禅”等多款同类软件陆续收到律师函,被要求下架软件、停止更新。

  而此前,已有多款广告屏蔽软件,被法院判定违反商业道德,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完整性,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各种广告屏蔽软件仍层出不穷,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用户巨大的现实需求。

  在各类手机APP开屏广告让用户不堪其扰、防不胜防的市场环境中,广告屏蔽软件应运而生。不少软件因能有效帮助用户跳过广告而广受欢迎。

  然而,这也戳中了互联网企业的要害。“广告是很多互联网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很多软件、应用是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的。要维持生存,就需要靠广告。”郑宁表示。

  据了解,广告投放是当前手机APP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某些APP开屏弹窗广告带来的收入可高达其总广告收入的80%。

  记者了解到,互联网广告费用结算包括按照展示、行动、效果等方式。为了获得更高的广告收益,一些手机APP打起了歪主意,通过缩小或隐藏关闭键等方式,延长展示时间,诱导用户点击。

  还有一些APP为了提高向用户展示的精准度,还在技术手法上做起了文章。今年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2)》,其中提到,一些APP软件以“摇一摇”方式推送的开屏广告,实际上是商家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广告页面,变相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

  对用户来说,面对APP频繁推送、乱跳转、无法关闭等广告乱象的侵扰,下载使用广告屏蔽软件是最简单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不少网友表示,这正是“李跳跳”们层出不穷并不断迭代更新的原因所在。

  多部门齐发力重拳整治

  “合法广告是企业的正当商业模式,本无可厚非。但是过滥的广告和不合理的展现方式会影响用户的体验,甚至侵害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郑宁表示。

  近年来,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今年1月,中国广告协会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广告行为规范》,其中明确,广告展示素材中不应出现虚假的“关闭”“X”“跳过”等诱导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素材内容形式。需要一键关闭的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显著标明“关闭”“X”“跳过”等标志,同时针对启动屏广告的时长以及“关闭键”大小做出明确规定。

  今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的情形,不得出现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等情形。

  面对“管不住”“关不掉”的互联网广告,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明确和细化。但规范净化互联网广告乱象,不能仅仅依赖法律与监管。

  范泽华表示,消费者的偏好、网络服务提供市场的充分竞争,这些对目前开屏广告生态有直接的影响。法律的不断完善与市场的发展成熟共同作用,才能让互联网广告更加清朗。

  郜亚章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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