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部门联合发文!将为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休闲] 时间:2024-03-29 17:03: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39次
陕西网讯(记者 南楠)近日,陕西省民政厅、部门省财政厅、联合老年老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省残联等4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特殊庭适对全省“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作出部署。困难

计划用三年时间,改造完成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陕西优先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部门高龄、失能、联合老年老化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发文有条件的特殊庭适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困难留守、改造空巢、陕西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居基础状况、实际需求及城乡地域差别等因素,科学确定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慈善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

方案明确,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 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按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科学实施。

方案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注重发挥居(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有机结合。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监测工作,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财政部门按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支持民政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各级残联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跟进指导解决;要强化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廉政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示改造对象、改造内容、改造价目、施工单位、施工路线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严肃查处适老化改造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将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