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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综合] 时间:2024-04-20 06:55: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6次
记者1月18日获悉,陕西省陕西省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第次组织领导,省政府将成立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国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经济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省统计局,普查负责普查的陕西省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根据省政府就切实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通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第次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经济制造业,普查电力、陕西省热力、开展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次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按照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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