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647万余元,国家粮储局原局长张务锋一审获刑10年

[时尚] 时间:2024-04-27 11:42: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65次
2023年12月5日,受贿审获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余务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元国原局局长张务锋受贿一案,家粮以受贿罪判处张务锋有期徒刑十年,储局长张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刑年张务锋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受贿审获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务锋利用担任原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元国原局副局长,家粮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储局长张市长,刑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受贿审获副省长,余务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元国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7万余元,其中160万元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务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务锋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部分受贿未遂,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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