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一审被判12年 受贿864万余元

[休闲] 时间:2024-04-17 05:19: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9次

  2019年7月4日,中船重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波受贿、原总元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经理对被告人孙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孙波审被受贿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中船重工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原总元对孙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经理上缴国库。孙波审被受贿孙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判年不上诉。中船重工

  鉴于孙波案的原总元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经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8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孙波审被受贿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判年被告人孙波利用担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与大船集团合作成立公司及公司后续经营等事项提供帮助。2000年10月至2016年初,孙波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4万余元。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孙波为追求其在大船集团任职期间的个人业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鉴于孙波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查封、扣押在案;滥用职权涉案钱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受贿864万余元!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一审被判12年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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