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30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告→

[焦点] 时间:2024-04-26 04:14: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3次

  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获悉,招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0名,广州告→其中,市中合同制法官助理10名、民法合同制书记员20名。院最报名时间为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00,招人合适的广州告→赶紧报名吧!

  公告详情如下:

  一、市中招聘岗位、民法职责

  (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10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院最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招人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广州告→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市中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民法草拟法律文书、院最记录及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二)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0名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招聘条件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6. 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条件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法律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亚伟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6. 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配偶、父母在广州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 其他任职回避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登录线上报名平台(https://www.sydwzk.cn/gdgzzjrmfyzp)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00

  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https://www.sydwzk.cn/gdgzzjrmfyzp,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待定,具体安排请考生留意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和报名网站相关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不同分别命题。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法律知识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 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审判网公布。资格审核、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广州审判网公布,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内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出现空缺,可按相应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广州审判网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和我院督察室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805716、020-85805718。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210650。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