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协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政协置专决定
政协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3年1月16日政协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政协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届的决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设置以下九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海南会关经济委员会、省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员会于设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常务教科卫体委员会、门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政协置专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届的决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海南会关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省委
员会于设(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