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修法 公务员大陆转机需事先申请

[知识] 时间:2024-04-26 21:34: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6次
“内政部长”徐国勇。蔡政(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9月22日电/“内政部”日前预告修订公务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府修法明定公务员过境大陆转机需事先申请。大陆“内政部次长”陈宗彦今天指出,转机陆委会已有函释,需事先申过境或不过境转机皆为进入大陆地区,蔡政需事先申请,府修法修法只是大陆完备法规。  中央社报导,转机为配合“国安五法”的需事先申修法,“内政部”于日前预告修订“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蔡政除探亲、府修法业务交流、大陆主管机关同意出席专案活动或会议外,转机未来公务员、需事先申政务人员、地方首长若转乘经由大陆地区机场、港口的飞机、船舶到其他国家地区也需事先申请。  “内政部”表示,依陆委会“民国”106年(2017)1月26日的函释,不论过境转机或不过境转机,皆为进入大陆地区,均须于赴陆前申请许可或报备。“内政部”考量实务需求,配合陆委会函释修法,增列转机(船)的申请事由,但在香港转机不需事先申请。  陈宗彦指出,现行公务员进入大陆地区本来就要提出申请,且陆委会在106年就有函释指出,去大陆机场中转就算是进入大陆地区,修法只是为了让法规更完备。  另外,“内政部”也修正“赴陆人员返台通报表”,在应通报事项中,新增询问选项为是否参加行程以外,大陆地区党政军方主(协)办的活动、是否受邀担任大陆地区党政军或正式性机关的职务或成员、是否遭遇要求进一步联系大陆地区人士。  修法也明定,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赴大陆地区返台后7个工作日内,应填具赴陆人员返台通报表,若在大陆地区有遭受强暴、胁迫、利诱或其他手段,导致违法,则需要在通报表载明,必要时各机关得请“法务部调查局”协助处理。  至于公务员进入大陆地区多久前要提出申请,“内政部”指出,简任11职等以上未涉密人员为预定进入大陆地区2个工作日前;政务人员为预定进入大陆地区7个工作日前;小三通政务人员则为预定进入大陆地区3个工作日前。  对于班机因天候因素转降大陆地区机场,“内政部”指出,班机遭遇台风不得以迫降大陆地区是不可抗力事由,依行政程序法等相关规定,移民署初步认为应可事后报备。针对此议题,将与陆委会等单位再行研商。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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