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 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

[焦点] 时间:2024-03-29 21:11: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7次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国办革范意见》。《意见》提到,将生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育医用纳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疗费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入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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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芊烨 摄

  《意见》明确,保支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付方费统一征缴,式改式付统筹层次一致。围产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检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查按

  同时,等方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国办革范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将生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育医用纳

  《意见》要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意见》要求,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意见》要求,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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