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标注是“非卖品”商品却仍拿来销售 海南海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立案处罚

[知识] 时间:2024-04-16 13:19: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7次

原标题:天天315 | 标注是非卖品“非卖品”商品却仍拿来销售 海南海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立案处罚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天天南国都市报5月10日消息(记者 蒙健)您知道吗?商家销售“非卖品”涉嫌侵权违法,标注面临的商品售海司被将是处罚。近日,却仍因将非卖品商品向消费者销售,拿销南海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鲸网技相关规定,海南海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鲸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予以立案处罚。络科立案

据介绍,处罚今年2月23日,非卖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海鲸公司进行检查,天天发现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标注将非卖品商品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售海司被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却仍相关规定,遂立案调查。拿销南海

经调查,海鲸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从上海久光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光公司”)分别以商品原价2920元,购进克里斯汀迪奥花秘瑰萃修护精华露30ml(数量3件),同时以商品原价2920元购进克里斯汀迪奥花秘瑰萃修护霜50ml(数量3件)。“久光公司”免费将20件“克丽丝汀迪奥花秘瑰萃修护套装”(上面标注有“DIORPRESTIGE”)给予“海鲸公司”作为回馈,并对商品特别标明为“非卖品”。

然而在此后的经营活动中,“海鲸公司”以人民币138元/套的价格(标注为“138RMB”)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截至被查获之日止,“海鲸公司”已销售“克丽丝汀迪奥花秘瑰萃修护套装”(非卖品)共3套,销售收入合计412元,违法获利412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海鲸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12元并处罚款824元。(蒙健)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