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明年起取消配发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运输证

[综合] 时间:2024-04-20 13:29: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4次

  交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交通自2019年1月1日起,部明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年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取消,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吨及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下普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通货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运车通知

  各省、自治区、辆运直辖市、输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交通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部明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年起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取消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吨及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对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暂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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