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死7伤公交车杀人案二审宣判 伤人者被判死刑

[探索] 时间:2024-04-26 02:02: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66次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陕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安2018年6月22日,死伤审宣死刑西安一辆公交车发生持刀伤人事件,公交致4人死亡,车杀7人轻伤。人案人2019年8月23日,判伤陕西省高级人民对该案件砍人者辛海平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被判裁定驳回辛海平上诉,西安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判决,死伤审宣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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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车杀2018年4月,人案人上诉人辛海平因怀疑在乘坐西安市302路公交车时被人恶意扎针,判伤遂产生对302路公交车报复泄愤的被判恶念。同年6月22日下午3时38分许,西安辛海平携带剔骨刀乘上302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红光路西凹里村村口的铁路闸口时,辛海平持剔骨刀对车上人员进行砍杀,车内人员纷纷从门窗逃离。辛海平持续对从公交车上逃离乘客及过往群众进行砍杀。辛海平先后砍杀群众11人,致4人死亡,7人轻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辛海平为发泄私愤,持刀砍杀公交车上无辜乘客及沿途过路群众,致4人死亡,7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辛海平故意杀人犯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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