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总馆南区等入选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休闲] 时间:2024-04-25 23:46: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77次

原标题:国家图书馆总馆南区等入选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20日,国家馆总馆南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北京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图书国家图书馆总馆南区等入选。入选

推进历史建筑的第批保护利用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成立了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历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农业农村局、名单市文物局组成的国家馆总馆南联合工作小组,共同开展了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图书相关工作。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表示,入选经前期现场普查、第批田野调查、历史技术论证、建筑专家评审、名单社会公示、国家馆总馆南市政府批复等相关工作,遴选出北京市第三批历史建筑。

记者注意到,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延庆区、密云区、通州区均有建筑入选。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北京市第一批、第二批历史建筑已向社会公布,本次公布的历史建筑共312栋(座),位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地区、生态涵养区等地区,建筑类型丰富,具有一定时代特征和保护价值、承载了真实和相对完整历史信息,集中体现了北京作为国家首都丰富的历史遗存和建筑物类型。

同时,北京市将持续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最大限度保留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发展印记。

保持历史文化底蕴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提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共治共享、区域协同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城市功能的多样性,保持历史文化底蕴,促进优秀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融合,保留民众对北京历史文化的记忆和情感。

其中,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并纳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体系。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历史建筑,是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且尚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留有一定数量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以及传统胡同、历史街巷等历史环境要素,能够较完整、真实地体现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完) /p>

【编辑:陈建】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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