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受“诫勉”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

[探索] 时间:2024-04-16 18:14: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次

  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诫勉近日印发的中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有网友通过留言板提出相应的委受问题咨询。中纪委监察部本期“回复选登”,干部个月精选了两则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得提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

  一、诫勉通报的中纪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

  网友“那都不是委受事儿”:《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干部个月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得提纪律处分。诫勉通报的中纪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

  中央纪委研究室: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委受《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干部个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受到诫勉的得提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

  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

  网友“我是风向标”:《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

  中央纪委研究室:《条例》对通报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时,结合实际对通报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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